近日,江西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八届文明单位的通知》,学校荣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八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文明建设硕果累累。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届获评“江西省文明单位”;自2014年以来,连续九年被授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学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周棠 审核/管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