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省司法厅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和全省人民调解业务示范培训班在学校开班。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肖鸿晶,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胡水明,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和全省人民调解业务示范培训班成员150位学员参加了开班式。开班式由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李引发主持。
肖鸿晶代表学校对参加培训班的全体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基层司法站所、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近千万件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图/王晓燕 审核/时炼波)